宫外孕

首页 » 常识 » 问答 » 报警后才同意手术的丈夫,还要留他干嘛
TUhjnbcbe - 2022/10/27 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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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9月23日中午,海南省乐医院妇产科,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一个青年女子被诊断为“宫外孕破裂出血并处于休克状态”。

简单点说就是不马上做手术的话,这名女子可能一个小时左右就会死掉,医生正准备做手术的时候,患者的丈夫却坚决拒绝马上做手术,并把在场的医务人员骂了个遍,大声吼着:“你们要干嘛?!我不同意你们治疗!我要去三亚(医院),我不相信你们!”并一把将输液管关掉。

医生反复与患者和她的丈夫沟通,表示此病情太紧急严重了,医院了,因为没有马上做手术止血的话,在转移的途中,患者肯定是死亡的,而患者的丈夫却依然不肯签名做手术,后来医生无奈之下,报警处理,警察到现场后,患者的丈夫才愿意签名做手术,后来患者做手术后才转危为安。

这个事件中,如果没有这位有血性的医生用报警的这招,那么这一条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在眼前死亡,医院了,自己想为自己签名,还不能挽救自己的性命呢?

为什么做大手术就一定要家属签名呢?碰到愚昧无知的家属不签名了,这样哪怕自己有意识,也无法救自己吗?带着这些疑问,卓老板查了查资料:

根据年颁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主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所以,从医院方面来看,认为患者家属不签字、医院不动手术是符合规定、医院不该负责任。

然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6条之规定: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此条的意思很明显,紧急情况下,医疗机构可以在患者知情权与患者生命权、重大健康权之间做出符合患者利益的选择。此条应仅限于高于患者知情权的生命权或重大健康权受到紧迫危险时方可适用。而在本案当中,医疗机构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经由院长或其他经授权的负责人批准而采取紧急手术,在“合法”与“救死扶伤”之间找到平衡点。

而在接下来的第六十条也有相关规定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看到这里,应该明白了吧,只要家属不同意,那么医生放任不管,医生是没有过错的,而医生要理的话就麻烦了,因为需要院长的同意。

中华民族历来奉行中庸之道,就是别做出头鸟。

如果海南省乐医院妇产科的医生没有这么血性,那么这位姑娘今天都过了头七了,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然后再次投胎做人,出嫁之前再好好睁大眼睛看清楚丈夫的人品。

昨天在某个自媒体群里跟几个写文章的人谈这事,有人说,大家应该将矛头指向“她丈夫为什么说不在乐医院妇产科,而一医院呢”,医院不好呢,他如果不想医治的话,医院就行了,医院,而医院说要做手术,他医院,所以他不是渣男了。我听到这里,就打断他了,这是什么理论?

我上次看了一个街头采访印度平民对印度强奸案是什么看法,而基本被采访的印度男人都说是女人的错,女人只要呆在家,那么就不会有强奸案了。

呵,女人被强奸,是因为女人长得漂亮抛头露面,所以该死,而强奸她的男人反而没罪?这是什么样的人生观呢?

回到原题,如果说因为他不相信医生的话,所以医院,而最后妻子在半路上死亡是属于意外,是属于妻子的命运如此,这样不是他的错,那么怎么样才是错呢?

我想起肖志*拒签而导致妻子一尸两命的事了。

年11月21日下午3点左右,湖南来京人员肖志*和妻子医院京西分院看感冒。此时,李丽云已有9个多月的身孕。接诊医生诊断李丽云感染了重症肺炎。李丽云在入住妇产科二病房后,医生们诊断,肺炎导致产妇的心肺功能严重下降,产妇和胎儿都有危险,必须马上剖腹产。

按照规定,进行任何手术前,必须得到患者或家属的签字同意。由于李丽云陷入昏迷,肖志*成为唯一有权签字的人。当医生将手术单递给肖志*时,肖志*拒签。医生两次对李丽云进行心肺复苏,肖志*仍然拒绝,他在手术通知单上写:坚持用药治疗,坚持不做剖腹手术,后果自负。第三次手术机会丧失后,晚7点20分,李丽云因为严重的呼吸、心肺衰竭而不治身亡。

记得当时网络上既然有人说:肖志*是带着妻子看感冒的,医生却要他签字剖妇产,医院的不信任感。他当然拒绝签字。只讲了一句“你只管把她的病看好就行了!离生产还有一个月呢!”他就是不相信医生。所以归根到底医院有不信任感造成的,医院的乱收费现象太严重了。所以这事不怪肖志*,而要怪医疗体制不健全。

听到这样的观点,我还能说些什么呢?就好比如说私自翻进动物园而被老虎咬死,但却怪罪门票太贵,所以是动物园的错一样。记得当时也有人说动物园的围墙不够高,所以动物园管理方的错,你说这样的观点,叫我怎么回答好呢?月球够高吧,月球距离地球的直线距离达到38.4万千米,但人类还是能上去撒野哦,对人类来说,再高的围墙都不是个事,只有想不想跨越确工的问题。

报警后才同意手术的丈夫是什么样的货色,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但肖志*是什么样的货色呢?他只是一个流浪汉而已,身为大学生李丽云因为跟父母的吵架就离家出走,身上没钱就想自杀,而明知肖志*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还是还一心要嫁给他,我还能说什么呢?

文化再高深,道德再传承,法律再完善,也无法杜绝人类中的人渣。姑娘们,嫁人之前,别为一时意气,也别为一时钱财,健康的智商加良好的人品才是幸福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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