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外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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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2/6/16 1: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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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因为工作原因每年要接触上百个婚姻家庭案件,很多案件真的是让人唏嘘。。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幸福,不幸的婚姻虽然原因不同但是多少也能从中吸取点经验教训。。也算是给婚姻中的朋友和即将走入婚姻的朋友们一点点启发?

根据手头上掌握的资料来看,七五后基本成为诉讼离婚的主流。八五后有后来居上的趋势。。。这两年九零左右的也比较常见=。=至于民*局协议离婚的,不了解,就不多说了。。楼主只是从自己接触的案件来说哈,各地情况肯定不太一样的。

第一个要八的案例楼主的印象特别深刻。离婚的双方分别是一个90年的小姑娘和一个60年的算命瞎子。。。

瞎子是天生失明,身材也很矮小,没有什么生活技能(好像也不太对。。算命也算技能吧。。),之前没有过婚姻,靠算命为生。年轻的时候应当是经过亲戚张罗,认了个养女。养女成年之后开了个花店,小姑娘在花店帮忙,并且跟养女同租一套房子,算是室友。有一段时间瞎子去养女那里一起生活,于是就和小姑娘认识了。期间瞎子对小姑娘生活起居比较照顾,小姑娘身体不舒服,瞎子还出过钱给其治疗。慢慢产生好感。。。然后就顺理成章(。。。)在一起了。——这是瞎子陈述的版本。

姑娘陈述的版本,对双方认识的经过基本没有异议。但是对在一起的过程,姑娘是这么说的。。当时小姑娘身体不舒服,应该就是例假不调那类的。。她小小年纪出门打工也没有基本的生理常识,瞎子跟她说他有办法帮她治好,方法么。。就是XXOO。。于是姑娘就“很傻很天真”的跟他在一起了=。=(苍天啊。。。)在一起之后觉得瞎子确实对她不错,也愿意替她花钱(。。。)之后姑娘居然从家里偷出了户口簿,跟瞎子登记结婚。

两个人到民*局登记结婚的时候,因为不论从年龄还是外貌或者其他情况来看都比较不可思议,工作人员开始是拒绝的,以为姑娘是被胁迫或者欺骗的。。于是他俩从随便找了个大妈,说是姑娘的母亲,同意女儿的婚事,双方是自愿结合,最后还是把证领了=。=瞎子说,其实他没想跟姑娘结婚的,只想把她当女儿看待(。。。)既然结了婚,那就一起过日子吧。姑娘说结婚之后瞎子不让自己跟家人联系,父母打电话来,瞎子就让她辱骂父母。姑娘外出打工就不和家里联系了,家里人很着急,一路打听到姑娘打工的花店,得知这个消息简直晴天霹雳=。=把女儿强制带回家了。当时姑娘怀着孕,后来孩子是胎死腹中了,女方家说是因为姑娘一直在吃药,对胎儿造成了影响,瞎子说就是被姑娘家人害死的。。。总之姑娘回家之后,父母对其一顿教育,姑娘突然醍醐灌顶,幡然醒悟=。=觉得自己的人生被瞎子毁了。。于是起诉离婚来了。

开庭的时候瞎子表示他们夫妻感情非常好,还当庭质问姑娘是不是曾经说过等他百年之后她就去山上做尼姑。。出示了很甜蜜的大头照等等。。还有一份姑娘没有寄出的家信,大意是告诉爸妈自己跟瞎子在一起很幸福,还有了孩子云云。。姑娘当庭只说自己被骗追悔莫及,现在只想改正错误。瞎子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

这个案件第一次是判决不准离婚的。虽然大家心里都清楚这种婚姻没有挽救可能,但是婚姻家庭案件有特殊性,即使作为法官,也无从了解夫妻间生活和感情的真实状况。谁过日子还录个音摄个像啥都留证据啊=。=并且结婚离婚毕竟都是夫妻双方的事情,所以一般也要充分考虑双方意愿。判决出来之后姑娘等了六个月,第二次起诉离婚。这次当然是离成了。

这个案件的基本过程说完了。。是不是太啰嗦了点=。=因为确实是比较特殊的一个案件了。结局对姑娘来说应该算是好事,毕竟她还这么年轻,以后的日子还有无限的可能。

后来在整理卷宗的时候我看到了那封没有寄出的家信的完整版,我觉得造成这段婚姻,姑娘的父母多少也是有点责任的。家信里提到,姑娘的父母在家乡给孩子订了婚,订婚对象家里条件非常好,三层楼房巴拉巴拉,嫁过去就是享福。但是姑娘本人对这门亲事非常抗拒,她觉得那个对象其貌不扬,看着都觉得恶心,双方也没有没有接触,更谈不上好感。从小父亲就对母亲和她还有年幼的弟弟实施家暴,她现在遇到了瞎子,瞎子对她很好,她觉得很幸福。。。。

重点基本就是这些。从这里其实不难看出,父母对其婚姻简单粗暴的包办和干涉,以及父亲长期的家庭暴力,都对这个姑娘的选择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姑娘跟瞎子在一起,可能确实如其本人陈述的那样,有被欺骗的成分,但是她也反复提到了,瞎子对她确实很好。我个人觉得,父母对婚姻大事的包办一定程度上激起了她的逆反心理,而因为从小生活在父亲家暴中缺失父爱,同时思想上还不成熟,遇到一个对她照顾呵护的人,比较容易受到蛊惑。。。各种原因加起来,造成了这场以离婚收场的婚姻。

第一个案件结束。。实话说虽然离婚理由千奇百怪,但是这么特殊的例子也算得上百里挑一了=。=所以说的比较详细。大部分案例都比较常规,就不会八的那么详细啦。

下面简单八一个前阵子的案例好了。也是两个90后。楼主八案例对当事人的年龄木有歧视的意思啊。。并不是针对90后。只是感叹80后还有大把的未婚,90后都开始离婚了=。=

今年4月男生经过朋友介绍跟一个女孩子认识了,没见几面就同居了=。=5月份女孩怀孕,两个人(两家人)开始匆匆忙忙的筹备婚事,登记结婚。婚后产检发现是宫外孕。于是做了手术,恢复之后小两口开始过日子啦。恩。天天吵天天闹,家里一团糟。9月男生忍无可忍起诉离婚。女方不愿意上法庭,双方最后是私下协商去民*局办的离婚手续。之后男方来法院申请撤诉,楼主通知女方这个消息的时候,女方还傻傻的问我,如果我不同意离婚呢?楼主告诉她,你们已经在民*局办理过离婚手续啦,离婚证拿到了吧?你们就已经离掉了啊,法院当然不可能再处理了,不存在你如果不同意的情况了。。。

楼主真的蛮无语的。。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吧,其实楼主是相信的,只是不相信会发生在自己身上。。当然也不相信这是高概率事件。虽然说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个人选择问题嘛,离婚确实也不算什么大事,当然也不丢人,但是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婚姻还是慎重一点,不要儿戏的好。。

半年不到时间,经历了相识到离婚的过程。。就像两个不懂事的小孩在过家家=。=即使年轻人血气方刚一点。。也可以做好措施啊=。=结婚跟恋爱不同,实打实的要在一起过日子的,真的要考虑清楚啊朋友们=。=

再来八一个吧,还没判决的案子。这个案子让楼主很生气=。=

男女双方都是九零后,也是经人介绍相识的,之后没多久就同居了。后来因为女孩怀孕所以两个人登记结婚了。婚后两个人在网上开了个店,做魔兽代练。据说两三年还赚了十几万呢=。=男的脾气不太好,比较强势,小两口也没什么大的矛盾,就因为琐碎的小事闹得不愉快,争吵中估计也有过推搡这样,女的觉得过不下去了,要求离婚。

离婚的理由啊婚姻经过啊其实都蛮正常的,让楼主万万没想到的是,开庭当天男的把儿子带来了,开庭的时候两个人都坚决表示离婚可以,不要孩子!!!两个人都不要。并且都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庭后做了双方工作,双方表示愿意给对方抚养费,但是依然都不愿意抚养=。=小男孩一周半,长得超级可爱,话说楼主经手的婚姻家庭案件那么多,只赞过两个小朋友。。这就是其中之一,长得像画报上的娃娃,而且特别乖,不哭不闹不求抱抱,很安静,开庭的时候因为双方都没有亲戚来,所以只好让小朋友坐在爸爸身边,也很乖,一声不吭自己玩。结果开完庭父母居然都表示不愿意把小孩带回家。男的直接跨上电动车走了,女的一看男的开溜直接也走了。小孩跟在后面迈着小脚丫追。这画面我没看见,听同事说的,当时我同事就怒了,直接追出去把两个人都喊回来了。小孩太小,不懂事,跟着回来了还是很开心的玩自己的。他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刚才扔下他一个人跑了。现在即使回来了还是对峙着都不肯把孩子带回去。

楼主压着脾气苦口婆心的做双方的工作。男方就说女方就算想离婚,可以跟他商量,结果女方把孩子放在家里自己一声不吭的走了,一走一个月,对孩子不管不问,再见到就是开庭了。所以他非常愤怒。现在他要求女方把孩子回去,让女方自己带一个月孩子,两个人再谈。女方表示自己家庭条件很困难,孩子跟着她根本养不活,如果法院判给她,那她只能把孩子送人了=。=楼主说不管孩子判给谁,对方都要给抚养费的,两个人还是都不愿意,说如果自己带孩子就没法上班,不上班就没钱,没钱就没法养孩子。总之就是这种车轱辘话来回说。女方还一直强调自己很困难,要把孩子送人之类的。。楼主很生气,别人都说为母则刚,自己饿着肚子也要想尽办法挣钱抚养孩子,你做了母亲怎么只会推卸责任呢?你也说自己家庭很困难,你还有个残疾的哥哥,那你父亲不也把你们都拉扯大了吗?为什么你就养不活自己的孩子?女方的回答是,现在时代不一样了。

简直吐血。另一个同事在做男方思想工作,到最后也没什么成果。。期间那个孩子一直在旁边玩,在楼梯上爬上爬下,毕竟是一岁半的孩子,我这个旁人看着都觉得担心,想把孩子抱到平地上,这两个做父母的一点反应都木有。。尤其是女方,从男方带着孩子进法院大门到现在,碰都没碰孩子一下=。=

最后两个人在烈日下僵持了一个多小时,期间庭长也很生气的跟两个人说,你们婚都还没离,孩子都不要了?就算婚离了,孩子也不能不要!!把孩子丢在哪儿万一出了什么事儿,你俩都是遗弃罪!楼主去忙别的了,楼主的同事说最后还是女方把孩子带回去了。

这是楼主上班以来第二次遇到婚都还没离,父母双方就都不要孩子的事情。。上一次也是一对九零后夫妻,孩子也是两周岁不到,长得特别好看的男孩子!!而且那次是男女双方的父母都来了。。两家人都表示不要孩子=。=简直给跪了。。。

从楼主经手、楼主知道的离婚案件中来看,离婚时双方都不要孩子绝对还是极个别现象,大部分都是双方争着要孩子。楼主觉得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合选择离婚,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在追求自己生活的同时,也一定要负担自己的责任。

话说到这里,想到曾经在几个离婚案件中遇到的,离婚的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没有异议,都同意由男方抚养,但是女方不愿意支付抚养费。法官调解的时候,女方对于自己不支付抚养费的要求作出的解释是:现在到外面找个代孕的还要给十几万呢,我辛辛苦苦给老X家生了个孩子,不给我钱就算了,还找我要钱?

楼主吐血三升。。。。。

楼主认为,现在男女双方结婚,其实是两个成年人从各自的家庭独立出来,组建新的家庭。不存在女方嫁到男方家,就是娘家泼出去的水,从此是娘家的外人,同时生是婆家人死是婆家*=。=孩子是夫妻双方的结晶,和双方都血脉相连,双方都对孩子负有责任,抚养孩子的义务是双方共同承担。与此同时,对孩子的抚养也是权利,双方同等,实践中也遇到过离婚案件里男方的母亲在法庭上大声宣称孩子是男方家的种,跟女方没有关系。。。。恩,相对农村里这种想法会比较普遍。。

八几个让人挺无语的案子吧。。楼主没有做过调查,对中国夫妻之间家庭暴力的现状不是很了解。虽然开庭的时候很大比例的女性都会提到男性对其实施暴力,但是只有极少数一部分会提交一些照片或者派出所出警记录作为证据,照片一般是受伤后身体青紫肿胀啥的,还有点说服力,但是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话也不好说就是家暴证据,毕竟没时间没地点没记录的,说是自己摔的或者其他事故擦碰也有可能啊。。一般的出警记录也没多大证明力,因为记录上只是不咸不淡的说啥时间啥地点谁跟谁吵架报警。。而且现在真的有很多年轻的小夫妻一吵架就报警啊ORZ。。相信JC叔叔应该也很崩溃吧。。

楼主是真的很同情这个案件的女方的。年纪不算大,三十多吧,看起来瘦瘦小小,非常憔悴。第一次起诉的时候当庭哭诉,说男方对她极度缺乏信任,跟别的男人多说一句话回家都要遭到辱骂和殴打。两个人在外地打工,女方很能吃苦也很能干,在纺织厂里每天工作十六七个小时,几班倒那种,一个月能收入五千多。男方具体干什么的忘记了,反正不是能吃苦的主。男方经常因为琐事打骂女方,女方一直想逃,苦于没有机会。有一次女方钻了个空子跑出去,因为当月的收入还没有结算,所以她打电话让老板第二天早上给她结算工资,自己就在旅馆住了一夜。结果男方发现老婆跑了,就去报警,警察通过住宿登记找到女方,男的就赶过去把老婆带回家了。。回家就是一顿暴打,从第一天晚上打到第二天下午(这是男方自己说的),还把毛巾拧起来抽女方。。之后女方也是趁着男方去院子里洗澡,跑掉了。打电话给自己的什么哥哥,哥哥来接她回到老家,之后起诉离婚。

庭审中男方对殴打女方的事实是承认的,并且振振有词的说,我打她是有原因的。我的老婆在外面跟别的男人开房,作为老公我不应该生气吗?法官问有无证据,男方说有女方的开房记录。。指的就是女方离家那天住旅馆的记录。女方极力否认,她说自己就是在旅馆住了一夜,因为不敢回家,入住记录是自己的,因为要登记身份证,但是只有她一个人啊。男方的理由是,开房怎么可能是一个人=。=(这什么狗屁逻辑。)

女方说被抓回家之后,男方问她是不是跟别的男人开房去了,女方说没有,男方就一直打她,逼她承认是跟别人开房,不承认就一直打(。。。。。。。)庭审的时候真的是声泪俱下。男的就一口咬定女方出轨,证据就是女方的入住登记=,-坚持认为只要在旅馆开房了就一定是跟别的男人一起的。

哦,关于男方殴打女方的事情,第一次诉讼里男方是没有具体承认的,只说有吵打。第一次诉讼,女方也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所以是以判决不准离婚收场的。

半年之后是第二次,情况基本和第一次一样,多了一个争议点,就是孩子。两人有个五周岁的孩子,先天性眼疾,具体什么情况不了解,反正从外人角度看就是斜视的很厉害。两个人都不愿意抚养孩子。。女方不愿抚养的原因是,一旦自己抚养孩子,男方肯定会要求探视,但是女方实在是不愿意再跟男方见面了。。给打怕了。男方不愿的理由是要求和好,坚决不同意离婚,所以要求孩子是两个人抚养。男方庭前庭后经常往法院跑,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反复说自己对老婆有多疼爱,坚决要求和好,说自己愿意原谅老婆之前的过错。就是开庭的时候不来=。=之后男方还动员自己的父母到法院,说道这里楼主真的不得不感叹一句。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男方的父亲非常暴躁,一进门就开始扯着嗓子吼,大意是谁敢拆散儿子的家庭他绝对不放过谁=。=说给法官听的。男方的母亲就一个劲儿的说自己儿子当过兵,是国家的人,法院不能这么对国家的人。。

第一次诉讼开庭的时候男方父母也到场了,对女方辱骂声不绝于耳,但是又坚决不同意离婚。这次有这种表现,楼主表示见怪不怪了=。=第二次离婚不是楼主办理的,因为孩子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男方情绪又非常激动,多次表示如果离婚就要对女方实施更加恶劣的人身伤害(男方原话是:离婚可以,让我剁了她一双手。之类的。),女方后期因为害怕也不愿意再直接跟法院联系,所以第二次还是判决不准离婚的。

接下来就是今年。。第三次起诉离婚。男方接到法院通知之后,男方本人和其父母把上面的过程又重演了好几遍。男方父亲直接冲到承办法官办公室拍桌子骂人。。男方母亲在边上帮腔。男方自己直接对法官表示,如果判决离婚,你们庭的人一个都跑不掉!!!楼主表示真的好害怕啊呵呵呵呵。。。

开庭当天,男方依旧是三人行,女方这次来了一大帮亲戚。开庭还是那些内容,不赘述了。庭后双方一出法院大门,就开始纠缠起来。。男方的父亲对女方进行拉扯,男方带了美工刀,袭击了女方=。=然后女方亲戚捡起路边的石头打男方一家人。。最后当然双方都进了派出所。。

派出所最后好像是没有处理,因为双方都动手了,而且两个人毕竟还没有离婚,属于家庭纠纷=。=其实楼主对派出所处理所谓家庭纠纷的方式非常不赞同,我们国家大多数地方的派出所还是有个大概念,就是你夫妻之间的事情,派出所是不好介入太多的,是“家务事”,即使出警了也就是口头训诫几句,不会做什么处理,除非一方闹得特别凶,才可能象征性的罚款拘留啥的。。这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非常不利。。

言归正传吧,后来知道女方的脸是被划伤了,不严重,男方家人也被揍了。并且事后,我们在法院一个水池的底下发现了另一把美工刀。。男方承认也是他当天带来的=。=带了两把,一把放在身上。

这件事情过后,女方就彻底不自己跟法院联系了,都是通过亲戚。男方还是隔三差五到法院找法官,还是重复上面的那些话。。不过情绪偶尔有反复,自己写同意离婚,狮子大开口要几十万补偿(青春损失费。楼主要吐了。),然后又划掉,表示坚决不同意离婚之类的,反复很多次。

还威胁法官,说反正自己就这么一条命,法官如果判离婚了,那大家同归于尽好了。。承办法官是我们的一个庭长,快退休了,有非常丰富的办案经验,估计这种人也见得多了。。很耐心的开导他,跟他说极端行为改变不了任何事,并且还会毁了他的后半生之类的。。总之最后是判决离婚了,女方一次性给了男方近八万元补偿,以后还会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并且今后孩子治疗眼疾发生的费用,女方也会负担一半。判决出来后男方上诉了。在案件移交上级法院期间,男方还是经常到法院来找我们。关于殴打女方的过程,就是这段时间他自己口述的。原话大概是这样的“我从第一天晚上打她打到第二天下午,还把毛巾拧起来抽她,但是我觉得我下手也不重啊。”还说自己老婆是个很能干的人,能赚钱会过日子,自己舍不得她,不想离婚。问我们中院能不能替他们两调解和好。

之后中院开庭,因为我们承办法官跟中院的承办法院汇报了这个案件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所以开庭那天特意安排了两个法警。一般民事案件很少会安排法警出庭的说~~结果开完庭还是发生了。。其实算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吧=。=男方的父母冲上去一把拉住女方就往外扯,要强行把她带回家=。=后来当然被法警制止了。。。

终审判决是孩子的抚养费每月加了一百块钱,其他的维持原判决。这个案子就此终于完结。。。可是之后男方还是经常打电话到法院,跟法官说自己昨晚又梦见了自己的老婆,很想他,要求法官做工作让两人见面=。=不过后来把补偿款领走之后就很少打电话了。估计忙着挥霍去了=。=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楼主又回忆了一遍这个案件的过程,真是觉得整个人都不能好了。。。这姑娘当年是造了什么孽才能找了这么一个极品啊。。。

再有一个,也是比较确定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因为夫妻双方婚生的一双儿女当庭作证,证实父亲对母亲经常无故殴打。女儿是高中生,作证的时候一开口眼泪就流下来了。她父亲还一副小孩子的话不作数的无所谓态度,没事人一样招呼儿子坐到自己身边来,结果儿子根本都不理睬他。

楼主也提到啦,声称存在家暴的很多,但是经过楼主从庭审情况和双方态度的分析来看,大部分都是夫妻吵架的时候有推搡啥的,达不到暴力程度的,但是小部分应当是确实存在的。而这部分确定存在的家暴中,大部分又是没有原因的=。=并不为了什么事情就动手,原因可能是酒后或者心情不爽。小部分是因为外遇或者跟对方家人相处存在问题引发的冲突(虽然动手怎么都说不过去,但是这部分好歹还有个理由。)。

今天主要讲的是家庭暴力方面的,楼主在上课的时候听过一个中院女法官说的案例,一个女人忍受丈夫的家庭暴力长达二十多年,丈夫平时看起来很正常,酒后简直不是人。曾经在一次酒后强迫女人替他KJ,坐断了女人两根肋骨。。然后在一个夜里,母子两个,联手把这个男人杀了。当时他们的儿子刚满18周岁。

这是一个非常极端的例子,其实看新闻这类案子也不算少。怎么说呢,楼主觉得夫妻相处要学会忍让,但是家庭暴力是绝对不能忍的。暴力行为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不要想着对方会改。这句话已经有无数老师和法官说过了,相信是他们多年经验积累总结出来的,童鞋们一定要听进去啊。但是也不要过分扩大了,比如说火气上来了推推搡搡或者小打小闹,气急了扇一巴掌什么的。就不要算在家庭暴力里了=。=

总之还是一句话,面对家庭暴力,不要忍耐,丢人的不是受害的你,而是施暴的她/他。要保护自己,留下证据。什么证据证明力比较高呢,可以相互印证的报警记录、伤情鉴定(这种是已经比较严重了,医院治疗留存的记录就可以,最好也留下当时的照片)。但是楼主也说了啊,大环境影响,对判决离婚是非常慎重的,法官要考虑各方面的原因,离婚急不得。只能说你提供的证据越全面,对你越有利。

另外顺便科普一下,没有什么分居六个月自动离婚的规定啊=。=非经民*部门登记或者法院调解判决,是不可能自动离婚的。法律规定中有一条用来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中倒是有一条是夫妻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首先要注意啊,是因为感情不合分居。异地工作什么的不算啊。第二是你要能证明你们确实分居了两年或以上。中间在一起几天、或者一起过年什么的,即使你说你们两个木有同房。也不能算连续的分居哦。所以并不是分居了两年,法院就一定会判决离婚~~

最后一点,如果法院这次判决不准离婚,那么你要等判决生效之后,在过六个月才可以再次起诉。还有哦,女方怀孕期间和生产后一年内,或者女方流产后半年内,男方不可以起诉离婚。是为了保护妇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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