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珠海城乡居民医保
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大幅提高。
近日,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面对和调整的人群范围包括: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参保人;珠海市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具体有什么变化?一起来了解!在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调整方面,《通知》提出:珠海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其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以及因妊娠分娩引发合并症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居民医保住院相关规定结算。同步取消《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城乡居民生育定额待遇。调整后,具体报销比例是多少?可减少多少个人自付费用?举例说明珠海居民医保参保人张女士已连续参保2年,年6月底,张医院住院分娩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为元,按原*策由统筹基金支付元,个人自付元;《通知》实施后,张女士本次分娩发生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元,按规定报销90%,个人仅需自付元(含住院起付标准元及扣减起付标准后个人按10%比例自付部分元)。新*策实施后,个人自付费用减少了元,待遇大幅提升。那么,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有什么调整?《通知》规定,珠海市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参照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标准执行。职工未就业配偶已参加职工医保或者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关待遇的,不再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举例说明年6月底,珠海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李先生的未就业医院住院分娩发生的核准医疗费用为元,按原*策职工参保人李先生的未就业配偶分娩可享受元的定额生育待遇,个人自付元;《通知》实施后,李先生的未就业配偶本次分娩发生的住院核准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90%,个人仅需支付元(含住院起付标准元及扣减起付标准后个人按10%比例自付部分元)。新*策实施后,个人自付费用减少了3元,大大减轻了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负担。“在珠海参保,
在异地就诊可以报销吗?”
经常有小伙伴咨询关于异地就医的办理条件和办理流程,答案来了↓哪些人可以办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被用人单位派往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在异地工作或居住的。
退休人员、城乡居民、未成年人:1.回户籍所在地(含籍贯所在地或出生地)居住的。
2.在居住地购有属于本人所有房产的。
3.投靠异地直系亲属的。
4.前往异地创(就)业的。
5.居住地为养老金领取地的。
在校学生:寒暑假及因病休学期间回到户籍所在地,或在异地分校学习、实习的。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珠海市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结算具体如何操作?医院吗?异地发生的门诊费用能报吗?……珠海市参保人办理
异地就医结算具体如何操作?
先备案备案基本要素
?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其中二档居民、学生和未成年人需参保满1年;
?参保人已办理了珠海市社会保障卡并激活社保功能的。
备案方式多样
?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实地备案;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备案;
?“珠海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