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怎么报销职工生育产前检查?
答:正常参保缴费的女职工可携带社保卡、结婚证、注明符合*策生育的《生殖服务登记卡》,在生育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享受元定额待遇,包含一次彩超、一次心电图、一次血常规、一次尿常规、一次肝肾功能检查、听胎心8次及测宫高腹围。此费用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
二、生育保险相关*策有哪些?
答:根据《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人社秘〔〕号)规定:正常参保缴费职工生育(含妊娠期检查)或计划生育手术时,自行选择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生育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束时,定点医疗机构为其免除“三个目录”范围内的费用,其他费用由职工自理。经办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定点医疗机构报送材料进行女职工生育津贴核定。*策依据:1.《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人民*府令第号)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履行缴费义务,其职工本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享受本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2.《关于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在未就业期间生育医疗费用处理意见的通知》(淮人社秘〔〕号)规定:一、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在未就业期间生育医疗费用的最高支付标准为元,在最高支付标准下据实支付。二、未就业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已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贴的,本着不重复支付的原则,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补给差额。
生育津贴核定依据:1.《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人民*府令第号)规定:第十条用人单位按照本规定参加生育保险,连续履行缴费义务,其职工本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享受本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第十二条月生育津贴标准为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引产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缴费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费月的平均缴费工资额计算。2.《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人民*府令第号)第八条生育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产假期间生育并发症和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医疗费用。”“第十一条按企业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3个月以下流产或患子宫外孕的,顺产、剖腹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第十三条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生育保险费费率缴费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待遇仍由用人单位发放。”
生育津贴发放流程:《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人社秘〔〕号)规定: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持社会保障卡选定一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医院结算。生育津贴待遇由定点医疗机构每月按时上报至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审核生育津贴于定点医疗机构报送当月发放到本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中。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淮人社秘〔〕号)规定:一、取消生育保险登记备案的规定。二、参保职工生育或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经办流程:选择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就医结束后携带社会保障卡、结婚证、注明符合*策生育的《生殖服务登记卡》、原始发票、费用总清单、出院小结;使用临时社会保障卡的还需要提供个人账户等材料到淮北市人社局一楼医保大厅办理报销手续。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等级定点医疗机构定额的50%报销,生育津贴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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